一、药品冷链验证介绍:
企业应当按照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5《验证管理》的要求,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确认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能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可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冷藏、冷冻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
冷链验证分为使用前验证、专项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验证;验证步骤引入GMP确认验证程序,根据用户需求,对设备系统进行设计确认、安装验证、运行验证、性能验证。
新版GSP第三方冷链验证服务,验证使用瑞士进口温度传感器,经过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校准合格并提供校准证书复印件作为验证报告附件。
GSP附录5.《验证管理》相关要求:
第十条 验证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机构校准,校准证书复印件应当作为验证报告的必要附件。验证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应当适用被验证设备的测量范围,其温度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监测系统,未经验证的设施、设备及监测系统,不得用于药品冷藏、冷冻储运管理。
验证的结果,应当作为企业制定或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内容的依据。
第十二条 企业可与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验证工作,企业应当确保验证实施的全过程符合《规范》及本附录的相关要求。
二、冷库验证测试项目要求:
三、验证设备和节点:
验证设备参数
冷库验证布点图
四、验证现场
五、部分服务的客户